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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于1949年建院,位于巴南区李家沱街道,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科室设置齐全,设有临床、医技等科室近30个,其中,心血管、神经内科为巴南区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巴南区重点专科;烧伤科(重庆市烧伤救治中心)为重庆市特色专科、巴南区重点专科,2011年成为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天使妈妈基金在西南地区唯一定点医院,已形成了自身的特色优势,在烧伤、整形、美容等医学领域取得了响誉一方的成就,综合诊治水平在西南地区名列前茅。骨科、眼耳鼻喉科等科实力雄厚,麻醉科为区级重点专科。医院近年来相继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市级“文明单位”、市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青年文明号”、区级“最佳文明单位”及“诚信医院”等荣誉称号,是医保、工伤、生育、各种商业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医院始终坚持“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发展战略,先后获市、区级科研成果奖6项。
医院的前身为国民政府内政部第二警察总队医院,开办于民国38年(公元1949年)初,院址在沙坪坝化龙桥。
1949年11月重庆解放后,由人民政府接管,更名为重庆市公安医院,院址迁市中区石灰市忠烈祠。
1952年6月撤销公安医院建制,交由重庆市卫生局领导,改名为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迁址市中区一号桥。
1955年5月,医院迁至李家沱,与第四区工人医院(原四厂联合医院)合并,更名为重庆市第三工人医院。
1979年8月与重庆卫校合并,为重庆市卫校附属医院。
1984年5月定名为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1997年整合医疗资源,将巴南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合并。
1997年12月重庆市编委批复增挂“重庆市烧伤救治中心”。
1998年通过国家二甲医院评审。